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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期照護2.0

一、長照服務請領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(含)以上,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
(1) 65 歲以上老人

 (2) 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
(3) 55-64 歲原住民

(4) 50 歲以上失智症者

 

 

二、長照2.0如何申請?

(1) 市話或手機撥打「1966」由專人為您填寫「長期照顧服務申請書」。

(2) 線上申請:請至臺中市政府「服務E櫃台」線上填寫申請書。

(3) 親洽臺中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(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4F/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 6F/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2號2F)或各區衛生所申請。

申請後,照顧管理專員將與您電話聯繫,約定訪視評估,依照失能者之失能程度核定補助額度,並由個案管理員擬訂照顧計畫,連結所需要的服務。

(4)手機下載「臺中長照APP」

 

三、如需參閱相關資訊,亦可參考衛生局網站長照2.0專區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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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生活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2-07
  • 發布日期: 2024-02-07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北屯區軍功衛生所
  • 點閱次數: 9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