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什麼會結核病?
答:結核病是由結核菌侵入人體而引發的。人體任何器官如腦膜、淋巴瘤、骨刺、腸、生物器等都可能得結核病,但以肺部最多,約佔百分之九十。
二、結核病是怎樣傳染的?
答:經常和具有遺傳性的結核者親密接觸,最容易受到感染。當遺留性結核者吐槽時,含結核菌的細節菌變細小的飛沫散到空氣中,正常人吸入大量含菌飛沫後,結果核細菌便會有機再肺的深層疾病變化,使肺部受到感染。常是隔了幾個月、幾年、甚至於幾十年後才發病。
三、得了結核病怎麼辦?
答:若經醫生診斷結核病不用慌張,請配醫生指示按時回診並與當地衛生所聯繫,衛生所所將追蹤關懷。
四、吸入結核菌後一定會發病嗎?
答:大部分分受到到結核細小感染的人是由於身體有足夠的抵抗力,會自然發病而一生都不會發病,但有少數分受到到結核菌染的人,在身體健康狀態欠佳,這個時候抗力比差,潛伏在體內的結核菌會活動繁衍起來而發病。
五、得了結核病有什麼病狀?
答:早期的結核病人根本沒有什麼症狀,也不會不舒服,所以很容易忽略而延誤病情,到病情出現時,如咀嚼、吐痰、食慾不振動運動、身體減輕、夜間盜汗、咳血等此時,可能已經是中度或高度結束了。
六、如何知道有沒有結核病?
答:由於大部分部分沒有早期症狀,要知道有沒有結核病,只能依賴:
1、胸部X光檢。
2、實驗證明:如發現中有結核菌,表明是具有遺傳性的開放性結核病的人。
七、胸部X光檢查會傷害身體嗎?
答:X光檢查只要不過量,就不會有問題。胸部X光檢查是人體各部分X光檢查射出量最少的一種,一次胸部X光檢查查查看的射彈量大約只有一次腰提名腦(骨頭)×光檢射擊量的三十分之一。所以成年人每年兩次胸部部X光檢不會傷害身體。
八、到哪裡接胸部X光檢?
答:全省慢性病防護機制及X光巡迴車都是理智的胸部X光檢的地方。
九、試鈔有用嗎?
答:試驗痛也是診斷肺結核病的正確方法,如果經常有咳咳、吐痰等呼吸到有症狀的人,請趕快送檢檢查。核菌,表明是開放性的結核病,會傳染給別人,要馬上用藥物治療。各地方衛生所及全省性病防護裝置,均有試驗服務,請多利使用。
十、結核病怎麼找醫生最好?
答:到慢性病預防治療機構找專門治療治療結核病的醫生是最好的方法。這些醫生治療過的病人,多經驗豐富,由於是專機構造,所用的各種特效藥也都是對病人最好的.無論什麼藥物都無法在短期內完全治療好神經結核病,如果有人告訴你一些秘密方法或特效藥,請不要相信,以免誤病情,人財兩失,悔不當初。
十一、結核病的藥物怎樣服最有效?
答:初次治療者,RFT、RFN、RMP在飯前吃,INH、EMB、PZA在飯後吃,每天一次服。如果胃部不舒服,可以在飯後服分次,等不舒服病狀態消失之後,再恢復每天一次服。其他抗結核藥物,就要照照醫護人員咱倆的方劑服藥。
十二、結核病的藥物有沒有副作用?
答:服藥結核藥物是有一些副作用的,但初次短療所使用的藥物,實際上是副作用最輕的一點了,所以第一次不完整整治好,以後的麻痺才真是大呢!
十三、什麼是初次短程治療?
答:對新發現的結核患者,不說是開放性患者或非開放性患者,都可以用初次短程治療方式治療。這是最有效的治療方式,如果患者合作,能完全治療好肺結核病。
十四、誰可以接受免費的結核病藥物治療?
答:查痘陽性,或X光診斷結果為診斷代號1~6的患者;肺外結核有病診斷結果或足夠證明可以證明的,都可以在慢性病防治機構或衛生所接受免費分擔的結核病藥物治療。
十五、結核病人是不是都會傳染給別人?
答:結核病人分為開放性病人和非開放性病人兩種。開放性病人是指標內含結核菌,會傳染給別人的病人,這種病人比少。非開放性病人只遺傳不包含結核菌,不會傳染給別人的病,這種病的人比較多。
雖然大部分分結核病人不會傳染給別人,但開放性病人與非開放性病人具備互動關係也,就是開放性病人接受有效治療之後,可以變成非開放性病患者;相反的,非開放性患者不接受治療或治療不當,會變成開放性患者。
十六、哪些人比容易患結核病?
答:任何年長、任何種族的人,不分男、女、老人、年輕人都可能得肺結核病。只要一個人身體抵抗力差(如世紀大的人、養養不好、糖尿病、矽肺病、愛滋病等病人) ,受到結核菌感染時,就比容易上結核病。
十七、結核病患者接觸者要接受檢查嗎?
答:當然要。萬一受到感染或患病,可以早發現,早治療。一般成年人也應該每年接受一次胸部X光檢查。
結核病防治新知:
1.全球多抗藥性結核病節上升,已形成21世紀人類類的威脅。
2.多抗藥性結核病幾乎無法治療。
3.在台灣,民國85年養陽性的新結核者中初發性多抗藥結核佔了約1.6%(JFormosMedAssoc,1998),正當年增加。
4.為阻止多抗藥性結核病在台灣流行,積極參與與結核病治療工作,是所有醫師們神聖的職責。
5.久咳達3週以上的病人,應安排胸部X光檢查並在當日判讀,疑有結核陰影者應作三天的結核菌檢驗(耐酸)性染色及結核菌培養)。
診斷為結核病開始投藥治療時間及作用時間傳播染病通報:
符以下臨床病例定義或實驗室診斷標準者(中央防疫委員會第21次會議決議)應於傳染病通報單上註明「確定病例”;未符而仍在試驗性治療者應注意“疑似病例”;疑似病例應於3個月內歸類為確定病例或非活動性(纖維銅化)結核病例。
臨床病例定義:病患必須符合下列標準
a.與結核病相符的臨床表現現在:如長時期韓國、身體減輕或發炎等表現現在
疾病的症狀及與結核相符的胸部部x光變
b.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結核藥物治療
c.完整的診斷評價
實驗室診斷標準:
a.從臨床檢驗體(如大麻液等)分離出來結核菌
b.從臨床檢測體(如大麻液等)尚未或無法分離出來結核菌,但可染出耐酸菌
6.每一個完成通告的結核者,都會有一個衛所的公共衛士負責管理(CaseHolding)。
開始治療前工作必須詳細詢問過去治療史:
1.如果他院治療中病者,應要求病者出示「Tb就診手冊」,依歷次就診記錄給予持續的治療,並記錄此次就診資料。
2.如為二線藥物治療中的抗藥性患者,應力勸其歸結核病治療專責機構治療。
3.如為新患者,應依標準短程治療方法:A.2HERZ/4HER;或9HER。B.應盡量採用固成複合製劑(fixdosecombination),以減少發生次數發抗藥性的機會。
4.治療期間與衛生所公共衛士聯合工作,密切注意及解決疾病人可能產生的藥物副作用,並致力增強患者的服藥順從性。
至少應於治療滿2個月、6個月(及9個月)時:複查胸部X光及傳染性疾病結核菌檢查。
第一次培養養陽及治療再陰轉後陽性者:業務必須進行藥物敏感試驗,如需代檢、轉檢可柴防護裝置(慢性病防治局、院)。
如懷疑或確定治療失敗時:
應立即轉診至結核防護機構(慢性病防護局、院)進入一步治療。切忌失敗的治療方式中只加入單的抗結核藥,以單藥治療結核病將形成抗藥性。
必須注意慎用第二線抗結核藥物:
包括氧化氫沙星/環丙沙星,氧化矽酸類……等,避免產生更多治不好的抗藥性結核病。